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年內推指引 [香港經濟日報]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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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計劃今年第四季申請2億元撥款,成立「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年內公布指引,資助改造村屋等私人物業,作文化、旅遊用途,每個項目上限1,000萬元。
有關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城鄉共融」項目,包括可資助復修或改造私人土地、建築物,例如村屋、祠堂、書塾等,並用作推行具文化、歷史、旅遊價值項目,項目內可作食肆、旅館、書店或零售商店等。
當局建議現階段將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1,000萬元,須營運至少3年。
文件指,建議支援一些不涉及資助復修、改造土地或建築物的項目,又或者非恆常舉辦的活動,例如鄉村節或周末市集活動等,建議每個相關獲批項目資助上限定為200萬元。
當局又建議,在燕崗及河上鄉兩條鄉村,試行放寬「鄉村式發展」的規劃限制,容許現有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全棟或部分樓層,改裝成食肆、零售或旅館,毋須提出規劃申請。
當局將會成立評審委員會,審理申請及監督先導計劃推行,亦將設立機制,在項目進度未如理想或違反資助協議的情況下,暫停資助或終止項目,或要求申請者退還已發放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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