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活化的前世今生與未來 [星島日報] 2022-06-27
不少工廈區域都位於交通便利的市區,但空間功能未能跟上當前社會發展,因此政府一直提倡活化轉型。去年底規劃署發布新一份《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報告》,透露過去六年的工廈用途變化,用作貯物/倉庫用途樓面繼續維持約49%的高比例,而用作展覽室和研發中心等非工業其他用途的樓面比例則從6%微升至9%,反映活化雖然略有成果,但整體進度緩慢,情況並不理想。
工廈活化分「改裝」和「重建」兩類,後者需要補地價,建築和時間成本也較高,因此筆者更關注前者的情況。工廈活化政策始於2010年,當時容許15年以上工廈免補地價整幢改裝,作辦公室和商場等非工業用途。政策隨後在2016年後結束,這段時期被稱作「工廈活化1.0」,並出現了不少成功案例,例如位於葵涌的KC100、荃灣的The Mills、以及長沙灣的D2 Place。
其後政府在2018年重啓工廈活化,再次容許免補地價整幢改裝,但改裝後10%的樓面須作政府指定用途,被稱作「工廈活化2.0」。然而,重啓活化後改裝申請明顯減少。活化步伐減慢的原因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工廈業權大多分散,能進行整幢改裝的單一業權工廈少於總數三分一;二是條件適合作整幢改裝的工廈大部分已在1.0時期完成申請。
業權分散拖慢活化程序
由於大部分工廈都難統一業權,因此持續推動活化的關鍵在於為小業主提供誘因。目前政府對工廈地契所准許之工業用途的定義狹窄,主要基於80年代的法庭裁决結果,當時法官定義工業用途須包含製造過程,並須製造出物品,因此目前絕大部分新興產業都難符合定義,在工廈中都成了違法活動。雖然工廈活化2.0放寬了豁免書申請政策,也稍微拓寬了倉庫用途的涵蓋範圍,但距離真正地鬆綁工廈用途依然十分遙遠,未來值得盡快深入探討。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