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精簡流程北都項目批則縮至45天 [香港經濟日報]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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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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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針對大型私人項目精簡流程發出「總務通告」,除了由發展局常秘領導北都項目督導辦事處負責協調北都項目外,亦為規劃署、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定下審批時間,包括北都項目批則處理時間由60日縮短至45日。
該總務通告適用於全港大型及具策略重要性的私人發展項目,定義包括住宅數目500伙或以上、或商業樓面超過107萬平方呎,或所有產業相關發展,如創科、教醫旅遊等,以及其他具策略意義或獲政策支持項目。
補地價及滿意紙審批 一併提速
覆蓋由規劃、土地到建築3個審批階段,為規劃署、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定下審批時間目標。
以規劃申請為例,目標至少8成項目須在6個月內完成。申請將由地區規劃專員負責協調各部分意見,若果3周內未能處理,將提交至助理署長或副署長級別,而在6周內仍然未能處理,則會提交至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領導的北都項目督導辦事處,或由發展局副局長負責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
至於在批則方面,如果是涉及北都的項目,審批時間將由60天縮短至45天,而非北都項目則維持60天不變,目前8成項目在首次或首兩次提交時獲批。而補地價申請方面,則由原本22周內提交地區土地會議作最終建議,縮短至20周內;而滿意紙審批時限亦壓縮至10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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