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1800宗閒置官地以短租批出最長年期60年 [香港經濟日報]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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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會按社會需要以短期租約形式批出閒置官地,發展局回覆立法會查詢時披露,透過直接批出年期逾10年的租約有約1,800宗,最長一份長達60年,租予巴士員工食堂之用。
根據發展局指,地政總署通過招標或直接批地的方式批出短期租約,以支援各項與經濟民生有關的活動,並為政府帶來租金收入,固定租期一般為1年到5年不等,最長不超過7年,在固定租期屆滿後,通常重新招標或按情況獲續租。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可續租至最長合共21年的租約,主要惠及經濟用途用地,協助業界營商投資,相關措施會在今年第一季內推出。
根據發展局披露過去5年批出短期租約數據,共批出約503份短期租約,涉及面積達2,861萬平方呎,相當於27個啟德青年驛站的大小,包括作公眾收費停車場、教育、社會福利、工場、露天或有蓋存放、船廠等用途。
1550宗長期短租 公共事業用途
另外,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亦披露,根據地政總署備存的統計,透過直接批租累計年期超過10年的租約有約1,800宗,當中1,550宗涉及需重置業務所批出的短期租約,例如船廠,或者是巴士車廠等公共事業或專營權業務用地,續租最長的租約年期為60年,租予作巴士員工食堂之用,以配合比鄰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的營運。
政府以短期租約而非地契形式批出土地,可建基於多個考慮,包括土地本身只可供短期使用作某用途等。
甯漢豪指,個別較長租約大多有其政策或歷史原因,日後批出新租約時會全面考慮並作出適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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