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車場首兩層豁免樓面今月實施 [香港經濟日報]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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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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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拆牆鬆綁」降低建築成本,發展局宣布今個月起實施私人項目停車場總樓面豁免新安排,容許地面不多於兩層停車場的總樓面獲全數豁免,有效降低建築成本和加快發展。
有關措施在早前《施政報告》提出,有關措施適用於項目內的附屬私人停車場,以及公共停車場。
政府最初2011年為防止「屏風樓」問題,規定停車場須設在地庫才可獲豁免樓面,地面則最多只獲豁免一半,現時規定則在地面首兩次可獲豁免全部樓面,而第三層或以上則可獲50%樓面豁免,不限私人停車場或公共停車場。
由於停車場由地庫恢復移至地面,有機會令到項目建築高度超過分區大綱圖規定的高度限制,政府亦指,政府會簡化審批的城規程序,包括如果因為興建不多於2層停車場而提出放寬高限的規劃申請,大部分情況只需要提供視覺評估及簡單通風影響評估。至於新發展區大部分發展用地高限均可容納兩層地庫停車場,餘下需要放寬高限的用地,政府明年會主動按城規程序作出申請。另外,按照地政總署資料,私家車位補地價每呎為827元,較今年3月加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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