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20式」加快造地 省時逾2年 [香港經濟日報] 2022-03-17
- ryankwong94
- Mar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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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加快土地發展流程,推出「5招20式」,建議修訂《城規條例》等5條法例,包括:「邊規劃邊填海」、「未撥款先收地」等,預計能加快「生地」變「熟地」,由現時6年縮短至3年半至4年時間,可節省2年至2年半,最快明年中生效。
根據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本港有一套詳細的法例,監管開發可發展用地的不同程序,執行這套法定程序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以房屋發展為例,目前若要將一幅非住宅用途土地,變成一幅住宅用途的「熟地」,需要至少6年。
因此,政府有意修訂《城市規劃條例》、《收回土地條例》、《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鐵路條例》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除了《環評條例》將由環境局提出修訂外,其餘5條條例由發展局提出修訂。
發展局就着有關法例從5個方向,提出合共20項修訂建議。據發展局發言人預計,有關措施可以加快造價流程2年至2年半時間,若果以上述個別公營房屋而言,即能縮短造地時間至3年半至4年時間。
該發言人士亦指,將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草案,若果順利最快在明年中獲通過,將可即時生效,適用於之後上馬的明日大嶼,北部都會區等大型新市鎮計劃。
收地方面建議算是「最辣」的一環,除了要求訂立處理反對收地意見的時限、時間表外,甚至容許尋求授權收地跟城規程序同時開始,以及未有撥款就可以收地,估計能夠提前18個月收地。
業界認為 能有效加快供應
再加上,政府修訂城規程序,由過往的多輪諮詣、申述合為一輪過,估計能夠壓縮流程由最長17個月變成9個月,節省8個月時間。同時,亦只有與收地有合法權益的人士,例如業主或者佔用人,才能夠提出反對;而政府收地後亦能夠將用地轉作其他公共用途。
對於有關修訂會否予人,政府收地「先斬後奏」的印象,政府發言人指,政府收地計劃並非「平地一聲雷」,往往醞釀一段時間,社會有一定討論,認為立法會在撥款階段全然反對機會較少。在「5招20式」之中亦有填海部分,建議容許政府「邊規劃邊填海」,預計將來的明日大嶼交椅洲人工島、龍鼓灘、馬料水等填都會受惠。
另外,政府亦提出引入一項新的權力,使發展局局長可將某些早年已被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並正面對發展壓力及環境破壞的高生態價值地區,指定為「執行管制地區」。
綜合業界意見,普遍認為措施能夠有效加快供應,特別是公營房屋供應,而私樓用地方面則受惠於填海、新界新市鎮發展,亦對於穩定私樓土地及房屋供應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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