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業盼獲權力清雜物管理費抽5%作維修 [香港經濟日報]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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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後,政府擬修訂加強消防規管,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創會會長謝偉銓指,關注物管業界權責問題,應賦予物管業界權力清走雜物,該會又建議立法規定在管理費中撥出5%至10%作維修基金。
謝偉銓指,物管業有責任就走火通道長期阻塞通報執法部門處理,但在處理有關雜物亦缺乏權力較為被動。
他又指,就管理公司在消防問題上的懲處,應有不同幅度,嚴重性視乎情況及發生時間。
另外,聯合會姚潔凝指,市場上有個別大型屋苑的管理公司為業主累積維修基金,免卻小業主在「大維修」時候開支,但港人普遍不夠重視樓宇維修,故此該會認為可以透過立法,規定在管理費中抽取5%至10%作為維修基金,她又指,日本亦有類似的機制,有助解釋舊樓老化問題。
同時,聯合會亦積極貫徹落實「十五五」規劃的重要指示,包括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服務團體標準》,推動三地物管從業人員的職業能力框架對接,開展專業資格互認試點,便利港澳專才赴灣區內地城市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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