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紀律研訊個案按年減35% [香港經濟日報]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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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共完成157宗紀律研訊,其中142宗指控成立,較2024年同期的218宗減少76宗,跌幅約34.9%。
資料顯示,有大型地產代理公司因誤導性陳述而罰款30萬元。其中一宗案例涉及某大型地產代理公司,因四度違反《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9(1)條,於2025年2月的紀律聆訊中被裁定所有指控成立。
案情指出,該公司於2023年8月發布的屯門兩個住宅樓盤廣告中,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委員會考慮到該公司過往曾有同類違規紀錄,就四項指控分別判處譴責及罰款11.5萬元,總罰款達46萬元。然而,因受《地產代理條例》第30條所規定的最高罰款總額上限,該公司最終僅需繳付30萬元。
代理擅自代客落訂 被頂格處罰
另一宗於同年5月審理的案件,涉及另一大型地產代理公司,處理大埔University Hill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期間,被揭發未經買家授權,擅自代為遞交購樓意向登記,亦未清楚說明當時尚未正式實施的「內地專才退稅政策」相關風險,更涉嫌向準買家提供貸款以支付訂金。
紀律委員會裁定,該公司違反《操守守則》第3.7.2段及《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13條,兩項違規分別被判罰港幣17.5萬元及12.5萬元,合共達法定最高罰款總額30萬元。
此外,相關涉事的多名營業員亦受到制裁,包括譴責、罰款及強制進修。其中一名營業員更被要求於24個月內完成24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並須參加一手樓銷售及專業操守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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