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中問及,政府會否考慮以兩區轉移地積比作為試點,逐步擴展至「一區多換」,並研究容許發展商將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轉化成可在市場交易和流通的「地積比兌換券」。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書面回覆指,當局備悉建議,會在明年上半年制定初步建議。
甯漢豪:轉移機制須簡單易行
她解釋,為達致將市區人口遷入新發展區以便推行大型市區重建和改善市區居住情況,當局初步認為有需要指明接收地積比率的新發展區位置。同時,轉移機制須簡單易行,亦要避免引起影響正常市場運作的炒賣活動。當局會在明年上半年制定初步建議,諮詢持份者。
此外,政府已展開政策研究,探討利用新發展土地為未來市建局及私人舊樓重建項目創造更有利條件,當中,當局會考慮在新發展區撥地建造主要為租戶而設的專用安置屋邨,及為業主提供的「樓換樓」屋宇,提供舊區重建的調遷空間,亦會探討跨區地積比率轉移的可行性,以將舊區重建項目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轉移到新發展區使用。
另外,議員指,據悉有業主願接受市建局以超過7年樓齡樓宇價格計算補償,以換取提早獲得重建,但市建局沒有機制處理該訴求,甯漢豪指,修訂後的《強拍條例》於今年12月6日生效,如在這關鍵期間建議收緊市建局收購物業的賠償準則,很可能會構成反效果。同時,除財務可行性外,市建局還須考慮其他多項因素以制定推行重建項目的優次,並不會因單一因素而提前個別重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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