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契首批376個地段全獲續期 [信報財經新聞] 2024-07-05
- Jul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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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6月下旬通過《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下稱條例),法例將於今天(5日)正式生效。發展局預告,地政總署今天將刊登首份「續期公告」,涵蓋2030年底或之前地契到期的376個地段,並表明該批地段全部成功續期。
法例今天正式生效
該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分批為今天或之後到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一般用途地契(即一般住宅、商業、工業地契),處理地契續期事宜。地政總署會行使政府完全酌情決定權,在每批地契到期前6年把「續期公告」刊憲,獲續期的地契可毋須補地價而獲續期50年,每年須繳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地政總署今天刊登首份「續期公告」,涵蓋2030年12月底或之前到期的376個地契,有309個位於九龍區(以油尖旺區為主),港島的地段則佔67個,該批地契全部獲准續期。
政府也提到,條例並不適用於加油站和康樂用途等特殊用途租契。政府會在今天就2030年底或之前到期的244個特殊用途租契,向所有承租人發信及在租契的土地註冊處登記冊上作出「特殊用途租契識別摘記」,以識別這些地契的續期事宜將在條例以外繼續按原有行政程序處理。
地政總署將於今年年底刊登下一份「續期公告」,涵蓋2031年到期的地契。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簡化地契續期安排正是體現「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的堅實保障,為香港社會全力拚經濟締造更好條件,條例下的續期免簽約安排,確保有效率、有秩序地處理陸續到期的大量地契,也省卻業權人的時間和成本,利民便商。
發展局已向相關專業團體和特區政府海外和內地辦事處發放有關條例的資訊,以便其向土地物業市場的各方持份者,包括業主、銀行業界、地產代理和投資者等加強宣傳新機制。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而地政總署的專題網站和查詢熱線亦將於今天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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