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及渠務署為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餘下工程,向立法會申請156.5億元撥款,連同以往3度申請撥款,合計累積涉資349億元,最新目標是2031年騰出廠房現址。據之前規劃,用地將用作創科用途。
早在2011年,政府提出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以騰出28公頃土地作發展用途,重置地點選址在馬鞍山女婆山開挖的岩洞內,早在2018年開始當局已經就第1至第3階段工程取得立法會約逾192.7億元撥款。
發展局最新就着餘下工程申請約156.5億元撥款,其中75%的費用將用於興建污水處理廠及相關的消防、機電設施,另外約15%是駐工地人員薪酬及工程項目的應用費用,其餘10%則分別作為現有污水處理廠拆卸工程等用途。
最新工程造價 或較預測降
根據資料顯示,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在去年向立法會申請第3階段工程撥款時候,曾經透露當時估算整項工程的成本料在400億內,餘下約200億撥款申請,料於今年到立法會申請。換句話,現時最新工程造價或較當局去年預測有所降低。
據當局估計,在獲批撥款後,當主體岩洞建築羣在2026年大致完成,隨即展開擬議的污水處理設施建造和安裝工程,預計2029年完成重置於岩洞內,及後進行現有廠房拆卸工程,目標是在2031年騰出廠房的現址。
根據當局規劃,所騰出的28公頃用地將會聯同馬料水填海所得60公頃土地,組成88公頃用地作為創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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