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關注「無契樓」的樓價或按揭問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今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以新批土地先行模式,日後毋須翻查以往業權文件去確定業權,可解決因遺失業權文書正本產生的問題。
確定業權 毋須翻查以往文件
立法會議員嚴剛提及,本港動輒數百至上千頁的房產產權證明文件,因受潮、紙張老化、蟲蛀、火災或搬家等原因損毁或遺失也難以彌補,制約產權流通。即使透過律師樓補領樓契核證副本,仍會被視為業權不完整,或影響物業價格及按揭申請。
事實上,市場上若果有單位喪失樓契,俗稱為「無契樓」,銀行往往不願意承接按揭,而有關物業樓價亦較市價低3至4成。
甯漢豪書面回覆指,在過去許多個案中,業主提供法定聲明以解釋樓契遺失原因,並為所需樓契文書附上核證副本,可被視作業權確立。
註冊紀錄 屬不可推翻證據
同時,政府準備推行業權註冊制度,以逐步取代現行的契約註冊制度,並以新批土地先行。發展局會於2025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土地業權條例》的修訂草案。在新業權註冊制度下,業權註冊紀錄是業權不可推翻的證據,本身已經足以證明業權。
甯漢豪又指,為回應公眾希望持有一份紙本業權證明書的訴求,土地註冊處將來亦會就業權註冊制度下的土地,向業主發出紙本業權證明書,而該證明書複本亦會以電子方式於土地註冊處備存。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