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早前被指為買家提供「買賣備忘錄」,引起爭議。地監局認為做法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是「有指控、無理據」,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接受傳媒訪問時重申,有關備忘錄內容含有意圖,此舉可能會製造市場混亂,强調不要小看在備忘錄內留空,因為可能令簽署的人士面對風險。
韓婉萍續稱,局方2013年發出指引,清楚說明地產代理不應該要求客人簽署一些文件以及在重要位置留空,如要求買賣雙方簽署的文件有留空日期,已經違反監管局指引,監管局會搜集資料進行調查,亦可能交予法律部門研究,了解是否有足夠證據採取紀律研訊。她又稱,合約並非單一文件,而是要從整體去看,該備忘錄亦屬合約的一部分,買賣雙方在簽署文件時,必須徵詢代表自己一方的律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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