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五街及十三街」一帶發展改劃用途,公眾諮詢期間接獲反對意見,主要反對總地積比率的上限訂為7.5倍,將無法確定項目會提供足夠的非住用樓面,惟規劃署不接納,料本周五(15日)城規會審議並同意更改用途機會很大。
城規會近日因應申述再修訂《市區重建局明倫街/馬頭角道發展計劃草圖》,及《市區重建局土瓜灣道/馬頭角道發展計劃草圖》,兩份發展計劃草圖涵蓋土瓜灣「五街及十三街」一帶,涉及新寶工商中心及明倫街一帶等樓宇,修訂包括將用地最高商住發展的總地積比率為7.5倍,當中住用地積比率不可超越6.5倍,而非住用地積比則不設限制。
兩份發展計劃圖分別收到34份及39份進一步申述,前者接1份反對申述,後者則接獲4份反對申述,包括香港九龍城工商業聯會提出,反對主因是若把總地積比率的上限訂為7.5倍,擬議修訂將無法確定項目會提供足夠的非住用樓面,因為市建局及其合作發展夥伴不太可能會讓出住用樓面空間作非住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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